网络虚拟交易纠纷案?

时间:2024-05-09 作者:沈阳律师

网络虚拟交易纠纷案的管辖法院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交易通过信息网络交付,则购买者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通过快递交付,则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具体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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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虚拟交易纠纷中,交付方式分为信息网络交付和其他方式交付。信息网络交付指通过信息网络直接完成交易标的的交付,而其他方式交付则包括快递等实体交付方式。根据交付方式的不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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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网络虚拟交易纠纷的发生,首先要确保交易双方的信息真实可靠,避免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其次,要仔细阅读交易条款,了解交易的具体内容、权利义务和纠纷解决方式。最后,建议在交易前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对交易内容和期望有明确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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